摘要:5月23日,长垣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原股东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将持有的41.66%股权(出资31620万元)转让给长垣市财政局。 该股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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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长垣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原股东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将持有的41.66%股权(出资31620万元)转让给长垣市财政局。
该股权变更已于5月21日获得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动完成后,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垣市财政局分别持有长垣市投资集团51%和49%的股权。
变动后,长垣市投资集团的控股股东仍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新乡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