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目录一览 1.碳中和|CCUS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2.国家石油公司的未来在哪里 3.超越中国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国和印度的航空母舰竞争之路 4.欧洲还在高喊团...
- 1.碳中和|CCUS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 2.国家石油公司的未来在哪里
- 3.超越中国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国和印度的航空母舰竞争之路
- 4.欧洲还在高喊团结,美国早已盯上了他们的企业
1.碳中和|CCUS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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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力仁 武正弯 张若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际石油经济
1CCUS技术概述和应用意义
1.1CCUS技术概述
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是一项针对温室气体的减排技术,能够大幅减少使用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涵盖二氧化碳(CO2)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4个环节。
在捕集阶段,目前主要涵盖3种技术:1)燃烧后捕集,主要应用于燃煤锅炉及燃气轮机发电设施;2)燃烧前捕集,需要搭配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IGCC),投资成本较高,只能用于新建发电厂;3)富氧燃烧,通过制氧技术获取高浓度氧气,实现烟气再循环。
在运输阶段,世界上CO2运输存在管道、船舶、铁路/公路等灵活多样的运输方式,其中CO2的管道输送正作为一项成熟技术在商业化应用。目前国内CO2输送主要采用罐车运输。
在利用阶段,CO2地质利用尤其是驱油技术,因其封存规模大并具有提高采收率的良好效应,在各类CCUS技术中脱颖而出,使得CO2驱油成为CCUS的主要技术发展方向。同时,越来越多的技术被纳入CCUS体系中,包括化工利用、生物利用、物理利用等。
在埋存阶段,地质封存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咸水层(盐水层)封存、深部不可开采煤层封存、废弃油气藏封存3种主要类型。目前,国际上也已开展海上盐水层及废弃油气田埋存CO2的示范项目。从埋存类型来看,在运行及执行项目中有60%以上是CO2驱油项目。
1.2CCUS的应用意义
从低碳发展和碳减排的角度,CCUS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CCUS技术是唯一能够大量减少工业流程温室气体排放的手段。对于炼化、气电、水泥和钢铁行业来说,要想实现在生产过程中的深度减排,CCUS技术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和节能技术不可替代的,对于我国践行低碳发展战略和实现绿色发展至关重要。IEA在《世界能源技术展望2020——CCUS特别报告》中指出,到2070年全球要实现净零,除能源结构调整之外,工业和运输行业仍有29亿吨CO2无法去除,需要利用CCUS进行储存和消纳。
2)CCUS技术是未来具有一定经济性的减排手段。对于水泥、钢铁和化工等减排难度较大的行业来说,CCS是最成熟、成本效益最好的选择。若不采用CCS,这些行业几乎不可能实现净零排放。同时,煤或天然气结合CCS技术制氢是成本最低廉的低碳制氢方式。对于难以减排的行业,低碳制氢将发挥重要作用。
3)CCUS是生产低碳氢的重要途径之一。IEA指出,除使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外,经过CCUS技术改造的化石能源制氢设施也是低碳氢的重要来源。目前,全球经过CCUS技术改造的7个制氢厂每年可生产40万吨的氢气,是电解槽制氢量的3倍。未来,与制备低碳氢有关的CCUS项目将快速增加,带动碳捕集量不断增长(见图1)。预计到2070年,全球40%的低碳氢将来自“化石燃料+CCUS技术”。
2CCUS产业发展现状
2.1CCUS产业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
全球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发展已40余年,尤其在CO2驱油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与实践经验。就整个CCUS产业而言,受限于经济成本的制约,目前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但从技术角度看,其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可以借鉴。按照CCUS产业链各环节的组合关系,可将国内外CCUS产业模式分为3类:1)捕集-利用型(CU型),将捕集的CO2进行直接应用,主要为化工利用和生物利用;2)捕集-运输-埋存型(CTS型),将捕集的CO2通过罐车或管道等方式输送至目的地,并进行地质封存,例如神华在内蒙古开展的咸水层封存示范工程;3)捕集-运输-利用-埋存型(CTUS型),利用方式主要为CO2驱油。目前,在全球大规模综合性项目中,美国、加拿大及中东地区以CTUS型为主,欧洲、澳大利亚则以CTS型居多。
我国运行及在建项目多为CU型,完整产业链的CTUS型相对较少。
2.2全球CO2捕集量主要集中于北美和欧洲
根据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GCCSI)的统计,目前世界上的CCUS项目超过个,有65个商业CCS设施。在2020年启动的17个商业设施中,12个都位于美国。正在运行中的CCS设施每年可捕集和永久封存约0万吨CO2。在运行、在建和规划的项目中,年捕集量在40万吨以上的大规模综合性项目有43个,62%的捕集量集中在北美和欧洲地区,其次是澳大利亚和中国。美国在利用CO2驱油的同时,已经封存CO2约10亿吨,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驱油技术和配套设施。
从CO2排放源类型及规模来看,主要集中于电厂、天然气处理、合成气、炼油及化工等行业。其中电厂捕集量最大,占52%。从单个项目CO2捕集量来看,天然气处理、合成气、煤液化及电力行业的CO2捕集量平均为200万~370万吨/年,化肥、制氢、钢铁、炼油及化工行业捕集量平均为90万~120万吨/年。
2.3中国碳捕集技术主要应用于煤电行业,地质封存则集中于石油行业
中国各类CCUS技术覆盖面较广,相关项目涵盖了深部咸水层封存、CO2驱油、CO2驱替煤层气等多种关键技术(见表1)。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开展了9个捕集示范项目、12个地质利用与封存项目,其中包含10个全流程示范项目。所有CCUS项目的累计CO2封存量约为200万吨。
从CO2排放源类型来看,以电厂、水泥、钢铁和煤化工为主,其排放量占总量的92%;从CCUS示范项目的碳捕集源来看,主要集中在煤电和煤化工领域,CO2运输方式以罐车为主,管道运输项目较少。
从碳利用和封存方式来看,目前我国化工和生物利用的CO2数量较少。化工利用是以化学转化为主要手段,将CO2和共反应物转化成目标产物,产品包括材料、燃料、化学品等;生物利用是以生物转化为主要手段,将CO2用于生物质合成,产品包括食品、饲料、肥料等。燃煤电厂碳捕集后一般为食品加工业或工业所用,而煤化工领域碳捕集后较多用于驱油,两类碳捕集均有咸水层封存案例,且封存潜力较大。
目前,CCUS示范工程投资主体基本是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全流程初始投资及维护成本之和超千元/吨,典型CCUS项目各环节成本构成如图2所示。其中,捕集阶段是能耗和成本最高的环节。低浓度CO2捕集成本为300~900元/吨,罐车运输成本约为0.9~1.4元/吨·千米。驱油封存技术成本差异较大,但因其具有提高采收率的有利效应,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CCUS成本。当原油价格为70美元/桶时,可基本平衡CCUS驱油封存成本。
2.4CO2驱油已成为石油行业提高采收率的关键技术
世界范围内,注气驱油技术已成为产量规模居首位的强化采油技术。在气驱技术体系中,CO2驱油兼具经济和环境效益。石油行业探索应用CO2驱油技术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中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CO2驱油已成为提高采收率的关键技术,并且已成熟应用于美国和欧洲主要石油公司。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逐渐增大,石油行业在发展CCUS产业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世界五大石油公司均在产业链不同环节开展布局与实践。bp、埃尼、艾奎诺(Equinor)、壳牌、道达尔和英国国家电网公司建立了北部耐力合作伙伴关系(NEP),以建设海上基础设施,在英国北海安全运输和储存数百万吨CO2,建立脱碳的工业集群;埃克森美孚将成立新的碳减排部门,提供低碳减排技术商业化解决方案,初期将专注于碳捕获和储存;雪佛龙宣布将持续投资开发CCUS技术的BluePlanetSystems公司,逐步降低工业生产中的碳排放强度;ADNOC(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与道达尔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以探索在CO2减排以及CCUS领域的联合研究。
值得关注的是,EPC(工程总承包)公司在CCUS领域项目建设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并积极参与石油公司在CCUS领域的项目设计与实施,开展技术应用与实践,且多数EPC公司同时参与油气领域和CCUS领域的项目建设(见表2)。
从国内来看,石油行业CO2利用以提高采收率为主,在驱油的同时将CO2封存于地下,实现碳减排和增产的双重利益。已开展驱油项目的油田包括中国石油大庆、吉林、新疆、长庆油田和中国石化胜利、中原油田等,并在吉林、胜利等油田成功建成了CO2驱油与埋存的示范基地,取得了理论、技术和矿场试验方面的重大进展。CO2驱替煤层气项目仍处于先导试验阶段,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沁水-临汾盆地的柳林和柿庄区块开展。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公司在综合利用CCUS技术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对两套制氢装置加热炉尾气进行回收处理,产出高纯度的CO2供应塔河油田,用于驱油并埋存在废弃和低效的油井里。该项目具备年产11.6万吨液态CO2的能力,一期已于2020年5月投入使用。
3 CCUS产业发展瓶颈及技术发展趋势
3.1 国内CCUS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仍需突破
相对于中国在CO2排放量和减排的需求,当前CCUS在中国的减排贡献仍然很低,年封存量约为年排放量的万分之一,CCUS产业发展面临多个因素制约。
一是CCUS项目成本普遍较高,尚未形成产业集群。在实际应用中,高昂的投资成本及运行成本阻碍了CCUS项目的顺利推进。但油价上涨可以大幅度提高CO2承受成本,对于有一定承受力的油田,油价每增加10美元/桶,其承受成本将增加12~92元/吨,但只有不到1/4的油田可承受200元/吨以上的来源成本 (捕集+压缩+运输成本)。从煤电行业来看,情况似乎更加不容乐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煤电示范项目安装碳捕集装置后,捕集每吨CO2将额外增加140~600元/吨的运行成本,直接导致发电成本大幅增加,无法实现减排收益,严重影响着企业开展CCUS示范项目的积极性。
二是CCUS产业关键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资金支持力度仍需加大。若要推动第二代燃煤电厂碳捕集技术在2030年示范完成并投入商业化运营,则应进一步增加政策扶持和融资力度。同时,燃烧前处理技术仍属新兴技术,发电机成本较高,需要加快技术研发步伐。另一方面,受现有的CCUS技术水平的制约,在项目部署时将使一次能耗增加10%~20%甚至更多,效率损失很大,严重阻碍着CCUS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要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三是商业模式尚未成熟,产业发展面临多重阻碍。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涉及电力、煤化工、钢铁、油气等多个行业的不同企业,项目的实施普遍面临收益分享、责任分担和风险分担等难题,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或行业规范,以及长期公平的合作模式,有效解决气源供给、管网输送、地企关系等难题,从而实现CCUS项目各环节的良好对接。
3.2 国家扶持政策将逐步引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发布的绿色低碳产业扶持政策将推动中国CCUS产业迈出坚实步伐。2020年7月8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0年版)〉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CCS被首次纳入其中,进一步拓展了项目融资渠道。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CO2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这两项指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陕西省和海南省在2021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发展CCUS产业,开展相关研究。同时,2021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表示,要“多措并举”加快碳中和进程,一手抓传统能源的技术改造,另一手推新能源的深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项目示范”。从长期来看,CCUS对于碳中和是不可或缺的技术,而且发展规模将快速增长。可以预见,未来5年开展重大项目示范,将推动CCUS在本世纪30年代初步实现产业化,对于2060年前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
3.3 CCUS技术发展仍具有广阔前景
2020年12月,能源基金会发布的《中国碳中和综合报告2020》指出,电力行业达峰之后碳排放必须立即下降,到2050年实现零碳或负排放。与2015年相比,2050年我国建筑和工业行业必须实现90%减排,交通实现80%减排,所有行业都需要尽快达峰;停止新建未使用CCUS技术的常规燃煤电厂;识别并关停一小部分老旧、高污染且效率低下的现有燃煤电厂。以上约束指标体现了对CCUS技术的刚性需求,必将加速CCUS产业关键技术的迭代发展。
IEA研究表明,基于207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到2050年,需要应用各种碳减排技术将空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限制在450 ppm以内,其中CCUS的贡献为9%左右,即利用CCS技术捕集的CO2总量将增至约56.35亿吨,其中利用量为3.69亿吨,封存量为52.66亿吨。到2070年,化石燃料能效提升与终端用能电气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能源替代和CCUS是主要碳减排路径,累计减排贡献的占比分别可达40%、38%和15%。对于中国而言,到2050年,电力、工业领域通过CCUS技术实现CO2减排量将分别达8亿吨/年和6亿吨/年。如果要将净零目标从2070年提前到2050年,全球CCUS设施数量必须再增加50%。
尽管CCUS技术目前能耗和成本仍较高,但长期来看,必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而趋于下降。IEA预计,碳捕集成本在未来10~20年间将下降30%~50%。其中,通过推广电化学分离技术预计可使电厂平准化度电成本 (LCOE) 下降30%;使用膜分离、先进化学吸收法、变压吸附(PSA)和变温吸附(TSA)、钙循环法等工艺可使LCOE下降10%~30%;使用加压富氧燃烧、化学链燃烧和吸附强化水煤气变换技术可使LCOE下降10%。随着智能化钻井技术和勘探技术的发展,预计碳封存成本到2040年将下降20%~25%。并且随着CO2交易价格的不断上涨,CCUS将越来越具有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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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我国发展CCUS产业的建议
4.1 开展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大规模CCUS全流程示范项目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的CCUS示范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与设备规模仍需进一步突破,同时缺少全流程一体化、更大规模的可复制的经济效益明显的集成示范项目。未来,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还需要探索和布局百万吨甚至千万吨级的CCUS项目。鉴于此,建议开展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全流程、大规模的示范项目,尽快促进商业模式形成,为行业制定技术标准、项目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法提供实践支持。
4.2 开展CCUS产业集群建设
在源汇匹配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CCUS工业集群,通过对管网和封存基础设施的共享使用,可降低成本、形成规模效应,提高CCUS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建议在鄂尔多斯盆地、准噶尔-吐哈盆地、四川盆地、渤海湾盆地、珠江口盆地等具有集群建设有利条件的区域,积极探索建设以CCUS技术为基础的“净零/近零示范区”,推动CCUS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4.3 加大对 CCUS 产业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力度
CCUS技术对工业行业深度脱碳具有重要意义,但关键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仍然面临着成本高昂、投资不足、全社会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出台扶持政策,加大CCUS技术研发力度。从国内来看,与新能源产业相比,CCUS相关政策扶持力度仍需加强。建议在技术研发、项目税收、土地使用、市场机制建设、运输管网建设等方面给予CCUS项目更大的支持力度,为产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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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石油公司的未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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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东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中国石化报
国家石油公司(NOC)主要指那些由产油国政府控股、体现政府意志并接受政府监督的石油企业。截至目前,全球大大小小的国家石油公司总计超过70家,除了大部分国家采用单一国家石油公司,中国、俄罗斯等少数国家采用多个国家石油公司体制。
很多国家石油公司都是“全球财富500强”和“全球前50家大石油公司”榜单上的常客和佼佼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部分国家石油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与国际石油公司已没什么差异,有的甚至比国际石油公司的国际化指数还高。今年以来,受疫情和低油价的叠加影响,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受到巨大冲击,全球范围内包括石油、天然气在内的大宗商品,需求疲软、价格低迷,国家石油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加速了“零碳低碳、减排、能源转型”的进程。
从法律和公司治理意义上讲,国家石油公司(NOC)主要指那些由产油国政府控股、体现政府意志并接受政府监督的石油企业。
世界比较知名的国家石油公司包括沙特阿美公司、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Ecopetrol)、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Qatar Petroleum)、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Rosneft)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Gazprom)等。他们和中国的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一样,均是“全球财富500强”和“全球前50家大石油公司”榜单上的常客和佼佼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
此外,也有一些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石油公司,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Equinor)等。就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而言,这些国家石油公司与国际石油公司已没什么差异,有的甚至比国际石油公司的国际化指数还高。截至目前,全球大大小小的国家石油公司总计超过70家,除了大部分国家采用单一国家石油公司,中国、俄罗斯等少数国家采用多个国家石油公司的形式。
今年以来,受疫情和低油价的叠加影响,国家石油公司在能源转型方面也进展不一。总体看,有四个显著特征。
行动步伐:转型进度相对缓慢
能源情报集团(EIG)在5月18日发布实施了能源情报脆弱性指数评价体系,为了衡量全球油气公司在能源转型中的生存定位和准备程度,对国际上25个国家石油公司在资产组合弹性和转型适应度两个维度开展评价。在进入评价范围内的10家国家石油公司中,排名最高的是挪威国家石油公司,位列第4名;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和沙特阿美公司尽管在资产组合的弹性方面具备优势,但是其能源转型的脆弱性却在评价中相对滞后,他们的脆弱指数分别排在第5、6和11名。
沙特阿美公司虽然拥有大量的低成本储量可为其提供财务优势,但由于面临低油价和能源转型下的资产搁浅风险、缺乏减少碳排放的转型目标,导致排名相对靠后。其他诸如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等国家石油公司,由于在能源转型方面的准备工作偏慢,而在国家石油公司评价排名中垫底,在整体序列的排名也比较靠后。能源情报集团能源转型研究机构的负责人指出,绝大多数国家石油公司在能源转型方面的最大风险在于“行动迟缓和不作为”。
行动依据:国家能源转型政策
过去十年,随着低碳环保的呼声日益高涨,气候变化越来越成为绿色能源转型的根本推动力。尽管世界各国在政治支持、地理情况和政府财力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在全球经济整体向清洁能源转型方面已基本达成了共识。这种背景下,政府的能源转型政策成为国家石油公司能源转型行动的关键。
近期,各国政府推出许多刺激计划和有利政策,为能源转型吹起“政策东风”。欧盟公布了一项高达7500亿欧元的刺激计划,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清洁运输物流、数字时代投资等“绿色”投资;今年6月,德国公布了一项规模达1300亿欧元的刺激计划,涵盖能源效率、绿色交通、氢燃料等多个领域;法国刺激计划中也重点关注绿色航空、新能源汽车等;日本决定逐步淘汰燃煤电厂;中东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太阳能;中国、俄罗斯、德国、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家正在积极推进以氢为核心的脱碳战略。这些政策将首先影响和推动国家石油公司的转型工作,引导和加快其重视并开展适合战略和运营的能源转型工作。
行动先锋:欧洲地区领先一步
从各国政府积极出台各种政策和行业机构预测来看,行业能源转型已变成不可逆的未来趋势。欧洲地区国家石油公司的能源转型领先一步。bp、壳牌、道达尔这些欧洲国际石油公司之所以走得更快,与欧盟在低碳和能源转型方面的支持政策密切相关。
受到政策的整体推动,欧洲国家石油公司的能源转型较其他地区的国家石油公司也相对超前。如前所述,欧洲的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在能源转型脆弱性指数评价排名中高居第4,仅次于道达尔、壳牌和埃尼。
其实,该公司的能源转型在其更名中就有体现。2018年5月,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由Statoil更名为Equinor,新名字中不再包含“石油”两字,将公平、公正和挪威元素组合在一起,充分显示该国家石油公司对传统能源生产经营的不安,体现了旨在寻求业务多元化、实施能源战略转型的决心和信心。今年6月,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携手道达尔联合投资6.9亿美元,在北极地区共同开发欧洲首个商业规模的碳捕集和存储项目——北极光项目。
欧洲在能源转型上走在全球前列。欧盟发布的绿色协定(Green Deal)明确指出,要在2050年成为全球第一个零碳排放地区。英国议会在一个月内完成了气候变化法的修订,确认了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丹麦和瑞典更是放出豪言壮语,要在一代人之内实现无化石能源社会。在这种区域整体政策和不断加快的转型形势下,无论是目前已经领先的挪威、瑞典、丹麦和芬兰等北欧国家,还是正在迎头赶上的奥地利、荷兰、法国、英国等西欧国家,以及长期以传统化石能源为经济主要来源的爱沙尼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捷克、匈牙利等东欧国家,其国家石油公司和能源公司在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方面,未来领先全球其他国家石油公司都是大概率事件。
居安思危:资源国家开始行动
沙特、俄罗斯等资源丰富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也开始行动。沙特和俄罗斯都是油气资源禀赋非常好的国家,油气行业是这些国家的主要经济命脉和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国家石油公司一般也具有非常好的财务指标,公司拥有较高的敏捷性和较强的业务韧性,基本能够抵御低迷的市场周期及其风险。
然而,经历了2020年上半年的全球能源格局巨变和油气市场动荡,俄罗斯和沙特等老牌传统产油国的国家石油公司也已开始采取了一些实质性行动,显示了他们能源转型的决心和尽快融入全球能源转型的迫切要求。
今年7月,沙特阿美公司与欧洲、美国的超级石油巨头联手,履行石油与天然气气候倡议成员的承诺,开始在各自的业务中限制碳排放;同月,沙特阿美公司宣布了下游业务重组战略,旨在支持和加强整个碳氢化合物价值链的业务整合,以更好地定位公司在安全性、可持续性、效率和可靠性方面的领导地位。
沙特也在积极布局氢能。沙特和美国空气产品公司(Air Products)达成了一项总投资额约70亿美元的合作,将投建巨型绿色制氢工厂,2025年投产后有望实现650吨/日的氢产量;为了方便运输和出口,工厂还将应用“氢氨转换”等先进的绿色环保新技术;俄罗斯近日发布氢能经济政府计划,确定本国天然气巨头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作为推进国家层面氢气开发和利用的第一梯队。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将从2021年开始建造并测试以甲烷制氢为动力的涡轮机,2024年开始生产氢气并研究氢气作为燃料的不同应用情景,包括燃气锅炉、燃气轮机、车用燃料等。俄罗斯计划到2035年通过扩大氢气产能成为全球重要氢能经济国家。
国家石油公司都在做什么
沙特阿美公司:
沙特阿美是全球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综合公司。7月中旬,沙特阿美宣布了下游业务重组战略,旨在支持和加强整个碳氢化合物价值链的业务整合,以更好地定位公司在安全性、可持续性、效率和可靠性方面的领导地位,初步预计年底进行。下游运营模式将包括四个业务部门,分别对应燃料(炼油、贸易、零售和润滑油)、化工、电力,以及管道、运输和码头业务,此外还将设立制造部、战略与营销部和关联公司事务部这三个职能部门为业务部门提供支持。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
俄罗斯计划到2035年通过扩大氢气产能成为全球重要氢能经济国家。俄气将从2021年开始建造并测试以甲烷制氢为动力的涡轮机,2024年开始生产氢气并研究氢气作为燃料的不同应用,包括燃气锅炉、燃气轮机、车用燃料等。目前,俄罗斯的“灰氢”都是从化石燃料中获得的,这将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到大气中。俄气的目标是通过甲烷热分解获得绿氢。甲烷热解产生的固体碳代替了作为废物的煤灰,可以用作肥料。俄气估计,到2050年欧洲氢市场将达到1530亿欧元。
挪威国家石油公司:
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由Statoil更名为Equinor,新名字中不再包含“石油”元素,充分显示该国家石油公司旨在寻求业务多元化、实施能源战略转型的决心和信心。今年6月,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携手道达尔联合投资6.9亿美元,在北极地区共同开发欧洲首个商业规模的碳捕集和存储项目——北极光项目,并利用其在建造近海钻井平台的专长投资建设离岸风力发电厂。挪威国家石油公司8月新上任的首席执行官安德斯·欧佩德承诺,将在提高可再生能源投资目标、加快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同时,积极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到2030年,在其位于挪威的主要生产基地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到2040年减少70%,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3.9亿美元收购了新加坡分布式光伏运营商Amplus,为探索进军可再生能源市场铺平了道路。今年7月,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一项投资本土光伏初创企业SOLSEnergy的协议,旨在为马来西亚的居民和一些中小型企业提供可再生能源。同时,马来西亚在上半年启动了1吉瓦光伏招标,这次招标是政府为吸引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而启动的第四轮大型招标,也是马来西亚有史以来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招标。
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
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今年二季度利润接近70亿美元,石油日产量为67.7万桶。分析认为,显著降低运营管理费用的能力是其实现惊人利润的原因。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成本同比下降了20%,至每桶7.10美元,运输费用下降了9%,至每桶3美元,现金收支平衡价格低至每桶19.90美元,不到一年前的1/4。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也在积极谋求转型,宣布建设50兆瓦太阳能发电厂,计划于今年12月投入商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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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越中国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国和印度的航空母舰竞争之路
前言:中国第三艘航空母舰“福建”舰按计划稳定顺利完成系泊试验及装设备调试后,5月1日,从上海江南造船厂启航,开展首次航行试验,“福建”舰从开工到下水仅用时4年,创建了一个现代航母建造速度的神话,这还是一艘全新设计的顶尖技术航母,同日,印度海军前参谋长普拉卡什也宣称,印度将打造领先于“福建”舰的新一代核动力航母。
一:中国的航空母舰发展小史
航母是武器中技术最复杂的,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自出现以来就只有军事强国才能造得起,中国过去重视近海防御,具备压倒性优势的美国海军航空母舰在中国附近海域就如同领海一样,如果不拥有超过美国的海军力量,中国就无法保护沿海城市,无法解决台湾问题,为了实现不让美国舰队进入第一岛链,中国制定3个目标,第1个目标是先以“东风”-21D反舰弹道导弹构成区域拒止能力,第2个目标则是确保未来的台海空中优势,第3个目标则必须拥有比美国海军“福特”级相当或者更强的航空母舰。
早在70年代中国便开始酝酿建造航母,但是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却是一种奢望,1992年,中国就看上未完工的“瓦良格”号航母,但是俄罗斯拒绝出售,于是中国于1992年11月决定自行1997年建造开始48000吨级航母,但当时中国的技术实力还不足以建造航母,因此重新定下2001年至2005年建造航母的计划,这一计划因购买了“瓦良格”号被取消,“瓦良格”号2003年抵达大连,经检查后发现已经完工70%以上,十分合适修复并续建,工程于2005年开始,2012年9月成为中国海军的“辽宁”号航母。
“辽宁"号完工后主要用于舰员训练任务和舰载机的运用测试,在获得足够经验后,中国第二艘航母于2017年下水,被命名为“山东"号,和“辽宁”号的外观十分相似,同样采用短距起飞、拦阻着舰,但全长增加了10米,水线宽度增加了约1米,满载排水量上升了约7000吨。此外,飞行甲板最大宽度也增大了约5.5米,但舰岛结构、形状以及电子设备和武器装备不同。“山东”号的全长增加了约10米,飞行甲板宽度也增大了5.5米,水线宽度增加了1米,排水量增加了7000吨,舰载机也增加到36架。
2022年6月17日,“福建”号航空母舰下水,配备的电磁弹射器震惊了世界各国海军,弹射器是航空母舰的核心技术,研制并不容易,美国海军“福特”号航空母舰配备的电磁弹射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747次弹射中出现了10次重大故障,这也是这艘航空母舰迟迟未来服役的原因,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一度主张改回蒸汽弹射器,但这样要大量修改设计,因此美国海军只能硬着头皮使用电磁弹射器,按照中国海军“十四五”规划,2027年前要实现2个“双航空母舰”体制,到2035年实现3个“双航空母舰”体制,并最终压倒美国海军,考虑到中国造船能力,实现这一目标并不难。
二:印度的航空母舰发展小史
中国第1艘和第2艘航空母舰均使用滑跃甲板,“福建”号竟然跳过蒸汽弹射器直接使用电磁弹射器,的确让令各国海军震惊,最震惊的莫过印度海军,众所周知,印度一直自诩世界大国,处处以中国为竞争目标,虽然军费只有中国的四分之一,但对发展航母有强烈的意愿,印度海军是亚洲最早拥有航空母舰的海军,早在1961年就向英国订购了英国“尊严”级航空母舰的第5艘“大力神”号和36架“海鹰”舰载战斗机,还向法国订购了“贸易风”舰载反潜机,随着“维克兰特”号航母的服役,印度成为当时亚洲最强大的海军。
第三次印巴战争中“维克兰特”号航母出动0多架次战机,击沉8艘舰船,摧毁大量岸上设施,表现相当出色,让印度海军认识到航母在现代海战的作用,积累了丰富的航母作战经验,培养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航母人才,1997年,日趋老化的“维克兰特”号航母正式退役,其退役前十年,印度已经从以2500万英镑购买了英国在马岛战争中担任舰队指挥舰的“竞技神”号航母和舰上的12架“海鹞”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随后进行了大规模整修,将使用寿命延长近10年,命名为“维拉特”号,服役到2017年正式退出现役。
为了以填补“维拉特”号退役后的空白,印度决定从俄罗斯购买“基辅”级航母4号舰“戈尔什科夫海军上将”号,“戈尔什科夫海军上将”号是苏联海军1982年下水的“巴库”号,1994年机舱爆炸起火后,俄罗斯无钱修复就将其除役,1998年俄罗斯表示愿无偿赠送印度,但整修费用由印度承担,印度立即答应了下来,经过3年谈判,印度出资9.7亿美元给俄罗斯北德文斯克造船厂整修,工期52个月,主要包括拆除原来的反舰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00毫米舰炮、近防炮、533毫米鱼雷管以及反潜火箭发射装置等武器,改装滑跃起飞甲板和三条阻拦索,并换装新锅炉。
改造与中国海军“辽宁”号相似的短距起飞、拦阻着陆型航空母舰,印度人天真的认为俄罗斯有航母施工经验,但苏联时期建造航母的是乌克兰的黑海造船厂,俄罗斯连修理航母经验也没有,承担改造的北德文斯克造船厂是以建造核潜艇的,选择北德文斯克造船厂只是俄罗斯没有足够大的船坞,这时的北德文斯克造船厂长期没有核潜艇订单,设施老化,人才流失,管理混乱,而改装工程却是巨大而复杂的,2500个舱室中有700个舱室要改动,还要新建950个新舱室,增重达8500吨。
首先需要加装14.3°的起飞平台,加宽加大飞行甲板,原来有限的斜角甲板增加13米,原有的8座锅炉全部更换,柴油发电机也更换为6台意大利瓦锡兰发电机,原来的“天空哨兵”相控阵雷达换成Resistor-E雷达,但是工程进展不顺利,印度预计2008年即可收到货,但北德文斯克造船厂经验不足,低估了改装工程量,导致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拖慢施工进度,而原材料价格不停上涨,于是俄罗斯要求将价格从15亿美元提至29亿美元,印度虽然强烈反对,两国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但印度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半途而废损失太大,只得应允俄方的要求。
由于双方争来争去,航母改装工程也一再拖延,直到2012年才完成改装,并开始进入海上航行测试阶段,海试中印度人被俄罗斯人弄得火大,印度人向俄罗斯人请教如何驾驭航母时回答都是“不好意思,这是机密",19500海里的海试中只有1700海里是印方指挥,而且测试期间8个锅炉中有3个发生故障,俄方指责印方坚持使用劣质耐火砖所至,不J锅炉问题最终在2013年解决,2013年重新出海测试,2013年底完成测试,2013年11月移交印度海军,命名为“维克拉玛蒂亚”号,正式加入印度西部舰队。
三:印度的未来航空母舰发展
随着“维克拉玛蒂亚”号的服役,印度人自豪地称自己成为第三个拥有双航母的国家,但吃够了受制于人的苦头后,印度觉得自己也有能力自行建造航母,2006年印度拨款300亿卢,正式启动国产航母建造计划,为了能起降米格-29K舰载战斗机,新航母也使用滑跃甲板起飞、拦阻降落方案,新航母被命名为“维克兰特”号航母,不过印度不会设计航母,设计工作由法国DCNS公司和意大利芬坎幕埃尼公司承担,以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级和意大利“加富尔”号轻型航空母舰为蓝本。
航母预计长260米,宽60米,满载排水量00吨,装4台LM2500燃气轮机,最高航速28节,采用斜角甲板,有两条飞机起飞跑道和一条降落跑道,两部升降机,为了实现通用化,“维克兰特”号的采用了和“维克拉玛蒂亚”号相同的设备,钢材原计划从俄罗斯购买,但随后改为国产,武器为2座32单元的以色列制“巴拉克一8”中程导弹垂发系统,计划搭载20架俄制米格-29K战斗机以及10架卡一29/31反潜/预警直升机,航母由印度最大的科钦造船厂建造,合同于2004年签订。
和所有印度自研武器一样进展并不顺利,直到2009年2月28日才开工建造,信心满满地称将会在2014年服役,但铺设龙骨才发现原计划从俄罗斯购买的钢材准备不足,一直停工待料到买到俄罗斯高强度船用钢材制造方法才改为国产钢材,搞到2011年12月下水,但只是为了给其他船腾出干船坞,2012年再次回坞安装齿轮箱、发电机等设备,完工仅30%时再次下水,2015年第3次下水,结果因淤泥堆积在船坞出口处无法被拖出船坞,不得不清理淤泥,疏通航道,才把“维克兰特"号拖下水。
随后的晒装和海试工作同样一波三折,计划于2018年12月交付,但电子设备因供货方未能按时供货仍未安装继续拖延,这时成本比最初预算增加了6倍,2020年进行了首次系泊试验,并宣布进入最后建设阶段,将于2021年底或2022年初服役,然而试航行驶轨迹却出现了严重的磕头现象,计划再度推迟,而且该航母使用的是以色列埃尔塔公司的EL/M-2248MF-STAR数字有源相控阵雷达并未安装,舰载机作业区的电子设备也未到位,这意味着不出意外的还将继续拖延3~4年。
但这并不影响印度人的野心,印度又公布了被称为“维沙尔”的新航母发展计划,计划本来以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级航母为蓝本,由英国提供图纸、设计人员以及技术支持,印度已经和英国谈妥了相关合作条件和具体细节,但知道中国“福建”号航母采用电磁弹射技术后,印度的新航母就希望使用弹射起飞技术,然而印度根本不掌握此技术,于是在与美国官员的会谈中请求转让电磁弹射技术,但电磁弹射技术美国连英国也拒绝转让,只转让给了法国,因此,印度很有可能向美国要求转让蒸汽弹射技术。
印度海军前参谋长提议和法国联手打造下一代核动力航母,法国正在准备建造下一代核动力航母替换戴高乐航母,工程预计2025年展开,并于2038年服役,印度要求航母的国产化率达到80%,采用和戴高乐航母一样的以核潜艇反应堆为基础的核动力装置,航母核反应堆作为核心技术机密呈很难指望从俄罗斯和美国那里获得的,不过印度在国产“歼敌者”号核潜艇上应用了舰载核动力装置,也可以像法国“戴高乐”号航母一样移植核潜艇堆,只是核潜艇堆功率有限,用这种核反应堆航速会非常慢。
以印度国内的工业体系,想建造航母的国产化率达到80%就是笑话,虽然印度的国防工业在冷战结束后有了较大进步,印度政府也全力推行自主建造,航母作为众多尖端科技的集成品,所需要的设计、建造工艺、钢材、动力系统、雷达系统、拦阻索、甚至是弹射器、舰载机着舰系统都是核心技术,印度想花钱去买,买到的也是次,第一艘国产航母历时将近20年,由此可以推测第二艘国产航母很可能要到2040年才建造完成并服役。
四:印度军工的问题
除在“维克兰特”号项目上付出了高昂代价外,印度还在很多项目上吃过亏,国防工业是一门非常复杂的高科技行业,没有完整的工业体系,高精尖项目的自主研发项目常受技术或资金影响频频出现延误问题,印度的“婆罗门”式世界观天然地认为印度应该处于尊贵地位,落后他国是不可接受的,这种虚幻的优越感导致印度不顾基础薄弱的处境,一心只要先进装备,印度技术、研发、设计等领域都不行,却忽视了本国薄弱的生产能力,经常制定不切实际的标准。
也不考虑新技术成熟度和整体影响,不断提出改动,自身薄弱的技术又无法支撑这种要求,只能外购国外产品,然后又带来兼容性问题,而且印度为防止军购弊案,故意拉长采购项目时间以减小吃回扣的概率,使得研制进度一拖再拖,拖到原来的标准变得落后只能推倒重来,陷入重来、拖延、落后、推翻、重来、拖延、落后、推翻恶性循环之中,印度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不断宣称规模庞大且资金充裕的武器研究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实际其研制的东西没有一样令印军满意。
因此印度总希望与发达国家进行国际合作而获得核心武器技术,印度的许多军购合同除了出售成品之外,还包含技术转让,但谁也不笨,外国卖给印度的要么是吹上天的不成熟技术,要么有所保留,导致印度根本没有接触到核心先进技术,而且政府采购随意性较强,每一届新政府几乎都会改弦更张,这使得技术的引进无法稳步发展,往往在纸面上先进的设计与技术,在实施中全然不考虑自身的消化吸收能力,不仅管理协调极其混乱,缺乏技师与技术工人导致错误百出。
如印度制造的209型潜艇竟然到完工才发现出现焊接不合格,设备安装精度不足导致噪音还不如苏联老式的641潜艇,由于无法重新建造只能勉强接收,以22亿美元引进自造6艘法制“触鱼”级潜艇遭遇了合同不包括技术转让费用,2005年6艘艇的建造与技术转让和维护总价升到42亿美元,此外还有近8亿美元用于购买“飞鱼”反舰导弹,以及单独给船厂的30多亿美元升级费用,最终直逼80亿美元,法国人还不肯交付设计资料,使得印度迟迟无法国产,一直拖到2022年才有可能全部交付。
“什瓦里克"级护卫舰钢材来自俄罗斯,动力装置来自美国,动力输出装置来自荷兰、德国和乌克兰,管理系统控制来自加拿大,电子战设备出自意大利和以色列,作战指挥系统来自法国,“万国牌”的零部件使整合工作大费周折,推迟了三年才服役,造价还比少1000吨的俄制“塔尔瓦”级护卫舰高出许多,“德里”级驱逐舰首舰1987年开工,建造过程不断进行追求“先进性”的修改,造成进度一再延迟,船厂甚至重复建造了2个分段,下水后还出现了2次火灾和舰体渗水等一系列问题。
二号舰在一号舰进行修改时该舰依然按原设计生产,导致下水后不得不在码头一边舾装一边改进,1999年才交付海军服役,三号舰驱逐舰则项目超支50%,三艘军舰平均工期都在9年以上,等到服役时已经过时,“加尔各答"级驱逐舰本来在“德里级”基础上研制,只要改个隐身外形,换成装“布拉莫斯”超音速反舰导弹和“巴拉克-1”舰空导弹就行实用性和技术成熟度都是相当高,但看到中国052C驱逐舰,印度立即匆匆忙忙进行大幅修改,中国052D驱逐舰下水后,又进行进行了大幅修改,最终造价超过了9.5亿美元,比055驱逐舰还贵。
五:结语
但印度人并不认为这是问题,印度人认为印度几乎没有武器进口的政治限制,各国争相向印度提供技术,要什么技术就能买到什么技术,自研武器拖后只是因为不断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所致,只要印度能整出个实物来,就是与中国不相上下了,印度人描绘的“中印军工"前景是印度军工不但将赶上甚至会超越中国,与俄、法等国并驾齐驱。
4.欧洲还在高喊团结,美国早已盯上了他们的企业
【为期三天的2019年七国集团峰会(G7)于8月26日在法国比亚里茨悄然落幕。它成为G7峰会44年的历史上,首次没有发表联合公报的峰会。
特朗普在本次峰会上试图取得的结果,是在中美贸易战上获得其“盟国”的支持。他声称贸易战“势在必行”,并要求其他领导人“尊重”贸易战,甚至缺席了G7气候峰会。马克龙、默克尔等虽然呼吁特朗普保持克制,但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的是,美国对其欧洲“盟国”的企业早已收起“保护费”了。
本文节选自《隐秘战争》第7章,原标题为:“被瞄准的欧洲企业?”。本书由《美国陷阱》作者皮耶鲁齐推荐,介绍美国长臂管辖如何成为经济战的新武器,观察者网已获授权。】
《隐秘战争》,作者:阿里·拉伊迪,中信出版社
从1977年开始陷入休眠状态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2000年突然被重启,用以打击欺诈、犯罪和恐怖集团。美国正在与恐怖主义斗争,它不希望赃钱被用来支持犯罪分子,更不用说极端暴力活动分子,所以它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打击手段。“在反腐败斗争以及更广泛地打击经济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与以前打击黑手党和恐怖主义之间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轻证据、重口供的倾向。”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提供了一组诉诸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案例数据:1999年有3例,2001年有5例,2006年有7例,2007年上升至19例……1977—2016年,美国政府共做出478项制裁,其中138项涉及非美国的个人及企业,包括13项对法国个人及企业的制裁。
2006年10月,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制裁了在美国境外行贿的一家外国企业:挪威国家石油公司违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2001—2002年向一名伊朗代表行贿数百万美元(贿款总计1 500万,分11年付清),以换取其帮助公司获得未来的天然气合同,当然都是油水特别足的合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事实,但同意支付1050万美元罚款。两年后的2008年12月,德国西门子因使用行贿手段获取国际合同而被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处以8亿美元的罚款。高出80倍(顺便提一句,西门子因承认行贿,同时被德国司法部判处天价罚款。)!
图自:视觉中国
在浏览美国司法部的数据时,人们看到的是,欧洲企业不仅腐败至极,还违犯美国实施的禁运令。它们在美国的制裁黑名单中高居榜首:“1977—2014年,在美国以违犯《反海外腐败法》为由发起的公开调查中,有30%是针对外国企业的,而它们却支付了罚款总额的67%。”甚至连美国媒体都对此感到十分意外。2012年,《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揭露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为美国国库贡献了30多亿美元的收入。该报记者在文章开头指出,美国司法部制定的公司名单中存在一处异常:“名单中鲜少出现美国公司的身影。”实际上,仅有一家美国公司(凯洛格-布朗-路特公司,哈里伯顿的子公司)在2009年支付了5.79亿美元的罚款而位列处罚最重的公司榜单前十。排在它前面的是西门子,在前一年支付了8亿美元罚款。事实胜于雄辩:被处罚的大多是欧洲企业,而且大部分是银行。2004—2014年,只有一家美国银行(摩根大通银行)被处以罚款,金额是8 800万美元!这与法国巴黎银行(90亿美元)、英国汇丰银行(19亿美元)、德国商业银行(15亿美元)、法国农业信贷银行(7.87亿美元)等因行贿、违犯禁运令或不遵守美国合规法律而被罚的金额相比,真是判若云泥。
致命的腐败
腐败的确存在,本书丝毫没有为此洗白的意思。美国政府的目标公司确实为了占领市场实施了贿赂行为。“我们别无选择。”一位曾在数家上市公司任职的前高管对此供认不讳。他讲述了1900—2000年,他是如何通过向中间人提供贿款和其他服务拿下合同的。在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腐败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各国的公职人员都对受贿一事或多或少有些敏感。在他看来,古巴人的品德最高尚,因为他们从不收受回扣。而委内瑞拉人的表现最糟糕。“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将公共部门和大型公司的领导班子全部换掉,问题在于他提拔的军人对这些职责一无所知。他们尸位素餐,只管收受贿赂。”我们的受访者不仅亲眼见过装满现金的行李箱,也目睹过各种灰色交易。为了混淆视听,大笔钱款通过数家银行的账户转移,而最常见的灰色交易是把外国高官的孩子接到巴黎或法国其他的大城市,由公司私下负责支付他们的学费和公寓租金。
贬值严重的委内瑞拉货币。图自:视觉中国
回首往事,这位前上市公司高管扪心自问:“为了占有或者保住市场,我签过无数份文件。我的确冒了许多风险,但我当时年轻气盛,并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如今了解风险太大,所以我不会重走老路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认为“不能屈服于美国法律的要挟,要知道,美国的公司正在使用一套极其复杂的套路在暗地里做同样的事情”。他赞成与不对美国阿谀奉承的国家建立贸易关系。简单来说,必须见机行事。
“我没有犯过法国巴黎银行所犯的错误,在我看来,它的高管过于天真,换句话说就是愚蠢至极。为什么他们要继续使用美元与伊朗进行交易?比如, 2013年我在向伊朗出售医疗器材时就避开了美国的司法雷达。我将产品运送到德黑兰,伊朗人免费提供石油给一家西班牙公司,然后这家西班牙公司再支付给我们与伊朗交易对等的价款。”
如今他还会进行这样的操作吗?不会。“美国人到处都有耳目,专门监视他们的外国竞争对手,从来不会针对本国公司。因此,美国人可以通过隐藏在避税天堂的公司,坦然自若地行贿或违犯禁运令。在这场游戏中,我们始终就是被愚弄的一方。”
西门子,美国司法部的第一个目标
西门子案标志着美国司法外交的转折点。“山姆大叔”借此机会郑重表明,它将毫不犹豫地诉诸法律武器来追捕和惩罚违反世界贸易规则的不法分子。西门子拥有超过42800名雇员,业务遍及190个国家,将是一个完美的替罪羊,同时还能向世界传递一个信号。2006年,美国司法部从德国媒体得知,德国司法部正在调查西门子在全球范围内的行贿案。美国司法部轻而易举地获得了这个案子的调查权。它召集西门子的高管,责令他们进行内部调查。尽管该案件与美国没有任何联系,而是涉及阿根廷、孟加拉、俄罗斯、伊拉克等国,尽管受到怀疑的西门子旗下子公司的注册地在孟加拉、阿根廷和委内瑞拉,未曾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这些都不重要。
美国司法部何以能够起诉西门子?有两个理由:第一,为了在美国市场上市,西门子曾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股权证书(美国存托凭证);第二,几笔疑似行贿的款项通过美国境内的银行账户转移。西门子与美国的联系就此建立,美国司法部因此能够对其提出指控。西门子只需进行内部调查,自证其罪。它聘请纽约德普律师事务所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34个国家展开调查。它们严格审查了数以百万计的文件,同时无数详细的报告被送到美国司法部。美国司法部对彼此合作得天衣无缝感到很满意。
然而这并没有让它手下留情:西门子遭受了双重罚款,不仅分别向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了4.5亿美元和3.5亿美元罚款,而且还在2008年向德国政府缴纳了5.96亿欧元罚款。总计超10亿美元!显然,西门子没有享受到“一罪不二审”原则的待遇,因为同一事实而被处罚两次。这证明“一罪不二审”只是一项原则,而不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际法。
阿尔卡特-朗讯:历经苦难的前法国电信设备巨头
阿尔卡特的前身是法国电力总公司,它经历过辉煌,也陷入过低谷。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阿尔卡特是全球电力设备行业的佼佼者(业务包括数字电话转换、海底电缆、移动网络、呼叫中心、卫星等)。该公司还在光学网络市场、DSL(数字用户线路)接入系统和路由器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世纪90年代末,阿尔卡特的业务遍及130个国家,营业额高达几十亿欧元。然而之后,公司情况却急转直下。2000年初,因经济形势变得更加严峻,阿尔卡特经营损失惨重(2002年约为50亿欧元),被迫裁员30 000人。公司的解决办法就是,于2006年与美国朗讯公司“联姻”。这次合并得到了金融市场的积极响应。两家公司强强联手:阿尔卡特带来欧洲市场,而朗讯则能带来美国合同。合并后的新公司为全球重量级企业,其价值达到210亿欧元,并占领了40%的DSL接入系统市场份额。在此之前,阿尔卡特谨慎地处理了敏感的业务部门:它将卫星和安保部门出售给泰雷兹集团,这些战略资产最后还是留在法国人手中。
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基地。图自:爱活网
但是这场“联姻”很短暂,两家公司的管理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为此屡次受挫。阿尔卡特-朗讯没能守住原本的市场,更不用说占领新的市场了。接踵而来的就是裁员、缩小公司规模。这次合并最后以失败告终。与此同时,阿尔卡特从2006年开始在法律纠纷中苦苦挣扎。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调查阿尔卡特于2001—2006年在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行贿一事。2007年,在迈阿密被捕的阿尔卡特前高管承认向哥斯达黎加的国有公司领导行贿,因此被判处30个月的监禁。他的认罪行为有助于美国司法部起诉其前雇主阿尔卡特。阿尔卡特在2010年支付1.37亿美元罚款以终结此案:分别向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9 200万美元和4 500万美元罚款。
5年后,阿尔卡特-朗讯被芬兰诺基亚公司收购。第二年,公司被巴黎证券交易所除名,阿尔卡特-朗讯不复存在。
被政府放弃的阿尔斯通变成美国企业
2010年,美国人发出了警告:美国司法部提起一项针对法国阿尔斯通的诉讼。美国人认为阿尔斯通的腐败行为让人忍无可忍。阿尔斯通行贿多年,导致多场官司缠身,但却没有任何改变。2004年,阿尔斯通因向公职人员行贿而被墨西哥法院判处数千万美元的罚款,而且在两年之内不能参与竞标政府合同。2008年,意大利也做出了同样的判决。2011年,瑞士法院认定阿尔斯通在突尼斯、拉脱维亚和马来西亚有腐败行为以及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判处阿尔斯通支付4 000多万欧元的罚款。殷勤的瑞士人知道美国人也对阿尔斯通案件感兴趣,于是将阿尔斯通的全部案卷移送给美国司法部,帮助美国完善了公开的案件资料。
2010年,柏珂龙已经担任了7年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前阿尔斯通电网公司的法务总监皮埃尔·拉波特声称,柏珂龙非常清楚公司内部存在腐败,但糟糕的是他早已对此习以为常。“其实柏珂龙在2003年入职阿尔斯通的时候就发现了公司的腐败行为,但是他既不知道如何纠正,也不愿意与之斗争。恰恰相反,他给腐败披上合法的外衣,使腐败呈现普遍化趋势。此外,美国司法部在其2014年12月22日的决定中合理地指出,阿尔斯通在事发时和美国司法部做出决定时(2014年12月)都没有合规部门和有效的合规计划。实际上,合规计划根本没什么效果,纯粹是虚构的幻想。布鲁诺·维戈涅先生将会向您解释,我们已经做了相关努力,但是仍不能阻止腐败继续横行。这个案子里最令人烦恼的是,我们在努力使腐败合法化的同时,还要处理针对这样一套普遍且成体系的腐败系统提起的诉讼。”可以说,美国人总有理由找阿尔斯通的麻烦,要求公司进行内部调查。阿尔斯通将这项任务委托给了温斯顿·斯特朗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得出的结论令人沮丧,它证实了公司管理层的行贿行为。柏珂龙一下子慌了,他断绝了与温斯顿·斯特朗律师事务所的来往,解雇了公司的法务总监弗雷德·艾因宾德,并“从背后踹了他一脚”,因为弗雷德·艾因宾德竟敢建议与美国司法部进行广泛的合作。随后,凯斯·卡尔取代了他的位置。
柏珂龙认为自己已经处理妥当,终结了行贿案,无惧美国的威胁,然而麻烦却接踵而至。2012年,阿尔斯通涉嫌在赞比亚和斯洛文尼亚行贿。国际金融机构开始认真考虑阿尔斯通领导人的职业道德。世界银行将阿尔斯通从其招标名单中剔除。次年,公司11名高管因涉嫌在圣保罗地铁建设项目中行贿和洗钱,而被巴西司法部门调查。2014年,英国人又因突尼斯、波兰、印度的市场异样开始监视阿尔斯通。至于法国的司法部门,因无所作为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201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其反腐败报告中对此颇有怨言,指责法国司法部门的滞后,甚至是无动于衷。
阿尔斯通已经被逼到了角落,而美国却在2013年继续进攻。美国司法部这次将目光放在印度尼西亚。阿尔斯通的一名高管被官方委员会指控向一名政客行贿30万美元,以赢得发电厂的建设项目。印度尼西亚警方搜查了阿尔斯通在当地的办公室,并获取了数位公司领导人签署的敏感文件。他们其中有一位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即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阿尔斯通锅炉部门的全球负责人。
尽管接二连三地受到指控,柏珂龙始终拒绝美国司法部提出的协议:阿尔斯通承认行贿事实,认罪,支付罚款,然后结案。结果就是美国人继续展开他们的调查,对数位阿尔斯通高管提起刑事诉讼。
恐慌逐渐在公司总部蔓延。公司内部警告可能成为美国司法部目标的大约50名高管尽量不要出国。美国人的手到底能伸多远?答案很快揭晓。2013年4月,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逮捕,之后被关押在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里。美国政府没有善罢甘休,继续逮捕了4名阿尔斯通高管,并希望将其他人也一同抓捕入狱。美国政府甚至提出要阿尔斯通缴纳10亿美元罚款。这种大放血对公司来说是致命的。而且,公司没有准备足够的资金以应对这种法律事故。总之,阿尔斯通这次难逃美国人的魔爪。
前阿尔斯通高管、《美国陷阱》作者皮耶鲁齐。图自:新浪财经
甚至有谣言声称,柏珂龙一旦踏足美国领土,就会有牢狱之灾。毕竟,他身为大老板,理应为公司员工的行为负责。尽管多次被媒体和议员质问此事,但他总是否认,并有条不紊地一一击破谣言。直到2018年4月,面对负责审查法国工业政策的调查委员会,他声称:“我从未受到过压力,也从未受到过法律方面的敲诈勒索,无论是来自美国,还是来自其他任何司法管辖区。”但是阿尔斯通电网公司前法务总监不这么认为。皮埃尔?拉波特相信,美国政府的确威胁了柏珂龙。证据就是阿尔斯通法务总监凯斯·卡尔在与美国司法部会面的第二天透露给他的:美国司法部威胁要将柏珂龙与他送进监狱。柏珂龙说的是真相吗?对国会的调查委员会来说,这就是一个“明显虚假的防卫机制”。
对了,为什么阿尔斯通的首席执行官要定期前往美国呢?
当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在监狱中苦苦等待的时候——他当时正处于判决前被羁押的阶段——柏珂龙通过极为秘密的谈判交涉将该公司的能源部门(阿尔斯通电力)出售给了美国通用电气。美国对他的这一决定可谓欢迎之至。特别是,阿尔斯通最终与美国司法部进行了全面合作。美国司法部的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满足。美国政府的胃口是如此之大,以至于阿尔斯通不得不专门设置一个部门,负责响应美国政府对信息的需求。
2014年4月23日,当柏珂龙和美国通用电气首席执行官杰夫·伊梅尔特在美国共同讨论出售阿尔斯通的最后细节时,阿尔斯通亚洲分部高级副总裁劳伦斯·霍斯金斯在美属维尔京群岛被捕。在被移交至美国前,他在监狱被关押了几个月,然后被保释。同一天,彭博社发布了一篇报道,披露了两位首席执行官之间的谈判。媒体立刻前赴后继地跟进。泄密是由美国人一手造成的吗?是通用电气想对柏珂龙施加压力吗?还是如同记者让-米歇尔·卡特伯恩所称的那样,消息直接来自美国司法部?
在巴黎,时任经济部长阿尔诺·蒙特伯格怒火中烧。他是通过新闻报道才知道法国的工业明珠将落入美国人之手的。怎么可以这样?几个月来,传闻甚嚣尘上,但是每当他向柏珂龙问及这件事时,都遭到了柏珂龙的否认。这位部长在国民议会上嘲讽道:“难道应该在这些大企业高管的办公室里都装上一个麦克风吗?”蒙特伯格深感自己被背叛了。他谴责这一行动,拒绝让柏珂龙随心所欲地行事。但是他又能做些什么呢?毕竟法国政府并不是阿尔斯通的股东。这位情绪激动的部长可谓孤掌难鸣。爱丽舍宫已经沦陷了,并没有人真正想要阻止这次收购。甚至,有些人似乎还希望促成这笔交易。2012年,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马克龙通过法国国有股份委员会要求美国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对阿尔斯通主要股东布依格集团退出的后果,以及“与通用电气进行和解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简而言之,在国家的最高层面,这笔交易覆水难收。但经济部长对此似乎并不知情。
蒙特伯格不愿认输,亮出了自己的武器。2014年5月14日,他颁布了一项法令,后来被称为“蒙特伯格法令”,扩大了外国投资者进入法国时须经国家预先审查的经济部门的范围。表面上看,这一法令将阿尔斯通置于国家的监管范围内。部长认为,通过迫使阿尔斯通和西门子、三菱组成三家合资企业(涉及电网、水电和核电站涡轮机业务),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但这其实只是给公众看的幌子,用以掩盖他的失败。2015年8月25日,阿尔诺·蒙特伯格卸任;27日,马克龙接替了他的职位。12月19日,阿尔斯通股东大会召开时,搭好的戏台上却演起了另外一出戏:通用电气持有三家能源合资企业的多数股份。美国人将负责领导两个最具战略意义的部门:金融和运营。而法国人被局限在技术部门中。曾被戴高乐视若珍宝的法国核能独立至此画上了句号。涡轮机的制造是法国核电站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现在落入了美国人之手。
G7峰会闭幕,法总统马克龙与美总统特朗普出席联合记者会。图自:视觉中国
阿尔斯通电力部不复存在。法国国民议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指出:“虽然腐败不是导致阿尔斯通能源部门被接管的唯一原因,但它通过削弱和破坏集团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它使阿尔斯通成为其竞争对手容易捕获的猎物。”阿尔斯通只保留了铁路部门……至少是在2017年9月被西门子收购之前。在诞生近80年之后,阿尔斯通失去了它的灵魂。
法国人还咽下了最后的苦果:与通用电气和阿尔斯通之间的最初协议相反,美国司法部的罚款(超过7亿欧元)并不是由美国人支付的,而是法国人支付的。
是美国人策划了这一切吗?通用电气和美国司法部之间是否有共谋?两者是否共同行动,以使前者获得法国的技术?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这种联系。但是,有一些围绕美国所采取手段的讨论。应当注意,有30多名美国前司法部雇员在通用电气工作,这有助于消息的流通。此外,通用电气似乎为收购阿尔斯通准备了很长时间,其战略恰好基于阿尔斯通遇到的法律困境。皮埃尔·拉波特在加入阿尔斯通之前,曾在通用电气“健康”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任职。拉波特解释道,通用电气正在系统地监控世界各地的腐败情况。他甚至回忆说,在与通用电气法务总监及员工举行会议时,有人说:“有反腐败斗争的加持,让阿尔斯通和西门子屈服大概只需要10年的时间。”
此案发生4年后,法国议员们确信,罚款对于向美国出售阿尔斯通的决定造成了影响。“即使这可能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根本原因还是经济压力。但是很明显,这项罚款差不多花掉了公司一半的现金……这加速了柏珂龙先生的决策。”议员奥利维尔·马莱克斯表示。在雅克·希拉克总统时期负责经济情报工作的高级官员阿兰·朱耶则称:“这是美国人的一次伟大和巧妙的行动。”他补充道:“天真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法国精英们必须觉醒,才能避免丧失我们的经济主权。”
饱受创纪录罚款折磨的法国巴黎银行
失去阿尔斯通并不是法国政府唯一关心的问题。在经济战的前线,法国的银行正在遭受重创。其中一家将要支付破纪录罚款的银行是法国巴黎银行。但在研究这一案例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其他银行是如何与美国政府打交道的。
2014年3月,有媒体宣布,美国政府对三家法国银行很感兴趣: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这些银行被怀疑涉嫌洗钱及违犯了美国对某些国家的禁运令,如苏丹、伊朗和古巴。这一次,不止一家,而是三家美国机构开始了行动——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司法部和纽约金融服务署。美国人成群结队地出动,各家银行将面临惨重的损失。
法国兴业银行还被指控在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上弄虚作假。在2007—2008年金融危机后,银行担心,如果公开其以高于竞争对手的利率借入款项,将会产生“污名化”效应,令银行变得更加脆弱并令市场对其产生怀疑。法国兴业银行也同样存在此类风险,因此,该行与其他银行一样,每天报告相同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出于上述原因,美国和欧洲政府对所有涉嫌操纵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银行处以超过90亿美元的罚款:瑞士银行、荷兰合作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针对4.5亿美元的罚款进行了谈判,并确信这个案件已经了结。但它错了。2017年8月,案件出现反转,美国司法系统起诉这家法国银行的两名高管操纵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双方就新的罚款数额最终达成一致时,美国方面却出现了阻力,华盛顿召回了谈判首脑。被起诉的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是整个部门的二号人物。在法国兴业银行总部,人们感到非常惊诧。银行首席执行官弗雷德里克·吴棣言要求律师拯救他认定的接班人,但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美国人毫不妥协,要求吴棣言的副手必须离开。2018年3月,这件事以法国兴业银行执行总经理迪迪埃·瓦莱被迫离职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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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回顾一下违犯禁运令的指控:2014年2月,在媒体披露美国追诉的一个月前,当时的法国第一大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专门拨款7.98亿欧元,以支付可能被美国判处的罚款。这一数额是根据两年前美国政府处罚英国渣打银行时做出的6.5亿美元罚款预估的,渣打银行当时也面临同样的指控。
虽然有法国律师和美国律师的协助,但法国巴黎银行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参与此案件的一位律师告诉我:“那时,银行的管理层根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们以为美国人会冷静下来,只需要6亿~10亿欧元的罚款就能把事情摆平。唉,他们错了,美国人可不是那么想的。阿尔斯通不过是一场热身赛,法国巴黎银行收到的账单将是他们预想的8倍!”
银行被指控的罪名究竟是什么?与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进行了美元交易。一位前银行高管表示:“最高层负责人甚至不知道银行与伊朗和古巴进行了美元交易。批准这些交易的往往是第二层级,甚至第三层级的管理人员,他们考虑的是不要扰乱层级结构。”
但是,并非完全没有预警,只是最高层的领导人不想听罢了。只要观察一下美国人是如何对付其他欧洲银行的就足够了。例如,荷兰银行曾在2005年因为与被美国禁运的国家进行贸易往来被处罚。自那一年起,法国巴黎银行的工作人员开始关注此事,并要求高伟绅、世达和佳利三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新的风险评估。2004年的首次评估中,佳利律师事务所曾得出结论称没有风险。佳利的一名律师回忆道:“法国巴黎银行的部分负责人向我们隐瞒了某些信息,这影响了我们的分析和建议。”而在新的评估开展后,银行的所有法律顾问都认为风险已经变得非常严峻。
特别是,银行的某些业务极度不透明,尤其是能源商品出口项目。2000年5月,法国百利银行被收购后落入了法国巴黎银行的口袋。历史悠久的法国百利银行诞生于1872年,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向安哥拉出售武器的交易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法国百利银行有一家瑞士子公司,其客户和经纪商的实力并不透明。但对法国巴黎银行的高管来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家子公司的利润极其丰厚。
突然有一天,危险来袭。在银行内部,综合监管部门提醒管理层注意瑞士子公司的业务。长达70页的报告提到“法律环境变得更为紧迫”,以及“与美国禁运令有关的形象和法律风险已暴露出来”。这时已经是2006年。法国巴黎银行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但是,它并没有采取任何严肃的行动使其业务符合美国法律的要求。直到美国财政部副部长斯图尔特·利维对它发出警告,银行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8年过去了,来自美国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迫使法国巴黎银行的律师加强了内部调查。美国人要求分析银行的数十万份数据、电子邮件、内部和外部文件……与员工进行的访谈揭示了问题的严重性。有些人对企业感到沮丧,陷入巨大的苦闷之中。没有什么能够阻止美国司法部门——它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数据和报告。
为何美国司法部可以要求法国巴黎银行提交如此之多的文件呢?这就是所谓的“证据开示”程序。在美国,如同大多数采用普通法的国家(即英美法系国家)一样,参与法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提供他们拥有的所有证据,即使这些证据涉及商业机密。为了避免泄露机密信息(专利、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海牙公约》组织各国通过国际调查委托书获取经济和商业信息。但对急于取证的美国人来说,这一程序耗时太长(9个月至1年)。此外,美国司法部的权力有时也会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位直接证人回忆道:“在与美国司法部进行的电话会议上,信息都是以非法方式传递的。”法律障碍被人为地跨越了,却没有人感到不安。法国巴黎银行逐渐发现,事态的严峻性令自己难以承受。
银行别无选择。一位法国巴黎银行的律师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完善和有效的系统,没有任何理由让它消失。”在开出创造历史纪录的90亿美元支票前,法国巴黎银行向美国人提供了所有敏感信息。它不得不在它的美国分支机构中接纳一位企业监察员,纽约联邦检察官顾问席拉·内曼。如此,华盛顿才能放心。
为什么惩罚会如此重?毕竟,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或其他国际机构都不曾禁止法国巴黎银行所从事的此类交易。那么,仅仅为了美国眼中的“犯罪行为”,就要支付一笔天文数字的罚款,这公平吗?
被美国的弱小对手吞食的德希尼布
法国巴黎银行支付了创纪录的罚款;阿尔斯通向美国政府支付了一大笔钱;德希尼布也将支付大笔罚款,并且和阿尔斯通一样,它也将被一家美国公司收购。法国能源领域的巨头包括道达尔和德希尼布,前者从事石油工业,而后者主要经营石油相关工业,它们是法国能源领域顶级的工业企业。如今,只有道达尔还属于法国。德希尼布于2016年被美国美信达公司收购。它的总部从法国搬往英国,作为美国和法国之间的一个中立选择。这仅仅是一个地理上的小细节,因为事实上,公司已经由美国经理人掌舵。法国人就此告别了这家由法国石油研究院于1958年创立的公司。法国石油研究院(2010年更名为法国石油与新能源研究院)是法国石油行业的中坚力量,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一战”期间,石油在协约国取得胜利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该研究院的职能是发展法国的石油工业。1943年,一项法律授权它设立公司以开展具体行动,于是,德希尼布公司诞生了。德希尼布主要负责石油和天然气项目的工程合同和建设,很快,它就扩张到了法国之外,特别是进入了亚洲和非洲市场。20世纪70年代,该公司已经拥有世界级的规模,并收购了全球范围内的其他同类业务公司(斯卑西姆、KTI、荷兰动力技术国际公司、克莱布斯)。德希尼布的规模和市场使其有能力与该行业的巨头竞争。2000年,它成为全球排名前五的公司之一,在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领域颇具竞争力。2012年,该公司赢得了一份大订单,在英国海岸建造了一百余台海上风力涡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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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希尼布的麻烦始于2010年,那时它进入了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瞄准镜。该公司被怀疑于1995—2004年在尼日利亚伯尼岛建造液化天然气工厂的一项合同中存在腐败行为。德希尼布并不是唯一的目标,腐败分子总是成群结队地行动。德希尼布与美国凯洛格-布朗-路特公司、意大利埃尼公司和日本日挥株式会社结盟。德希尼布拥有这个名为TSKJ39的联营企业25%的股份,合同标的额达60亿美元。罗伯特·库萨米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份公告中指出,四家公司共同建立了一套运转极其流畅的制度,贿赂尼日利亚官员。在所谓的“文化委员会”内部,四家公司的领导人共同讨论应当向哪些人行贿,应当如何分配金额。共计有超过1.8亿美元的资金通过一家日本贸易公司落入尼日利亚高级官员和政府成员的口袋。尼日利亚距离美国颇为遥远,但2001—2007年,德希尼布有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因此,它属于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规制的对象。
美国政府和德希尼布通过休斯·哈伯德和里德律师事务所达成了一项协议。德希尼布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指控,而是签署了《延缓起诉协议》,并被处以共计3.38亿美元的罚款,其中2.4亿美元缴纳给美国财政部,0.98亿美元缴纳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这一数额低于对凯洛格-布朗-路特公司的4.02亿美元罚款。最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派出一名企业监察员对德希尼布进行监督,期限为两年。这家元气大伤的法国公司艰难地试图重整旗鼓。在接受美国处罚6年后,德希尼布被其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美国美信达公司收购。就像阿尔斯通的命运一样,它也改旗易帜,变为了一家美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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