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 月 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 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改造和新上...
7 月 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 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建设,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启动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应用煤电低碳发电技术,降低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约 20%,明显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水平。
到 2027 年,拓展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降低相关项目平均碳排放水平约 50%,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产生引领作用。
改造方式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质掺烧项目优先选址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经济基础好、地质条件适合的地区。
绿氨掺烧项目所在地需有可靠绿氨来源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所在地需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场景或地质封存条件。
《行动方案》明确,2025 年投产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碳排放需低于改造前水平或现役先进水平,2027 年投产项目碳排放需降低 50% 以上,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水平。优先支持碳排放更低、经济性更好的项目。
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将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用户分摊运营成本和碳减排收益的机制,提供阶段性支持政策。
为支持煤炭发电行业的低碳转型,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寻求融资途径。
这些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筹集绿色债券,以及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
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