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要求,广东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14 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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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要求,广东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14 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内容、方式进行修订和明确。
一、考核对象
市级以上地方政府。
二、考核内容
1、食品安全基础工作 2、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3、食品安全状况
增加了日常考核评价、年度督促。
三、考核方式
1、资料审查 2、线上抽查 3、调研督导
四、考核结果
1、A 级:得分前七名 2、B 级:得分排名七名以后 3、C 级:尚未评定 4、D 级:出现严重问题
与 2016 年版本相比,《办法》在考核内容、方式、评价、运用等方面做了更细致的规定。增加了日常考核评价、年中督促,明确了食品安全状况评价方式,简化了自评要求,扩大了通报表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