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位名叫“初三八班王南皓”的未成年博主发布视频,举报拥有数百万粉丝的“乔老师”抄袭了他的视频内容,引发了广泛关注。王南皓表示,“乔老师”声称视频内容由其学生创作,但实...
近日,一位名叫“初三八班王南皓”的未成年博主发布视频,举报拥有数百万粉丝的“乔老师”抄袭了他的视频内容,引发了广泛关注。王南皓表示,“乔老师”声称视频内容由其学生创作,但实际上是直接照搬了他的作品。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4月27日,15岁的王南皓发布了一段名为《家庭幸福的真相》的自白视频,从孩子的视角探讨了理想的家庭环境。视频发布后,王南皓凭借其深刻的见解获得了网友的一致好评。有网友发现,“乔老师”在一个名为“读信”的视频中,使用了大量与王南皓视频相同的文字内容。
据了解,“乔老师频道”自称为教育类自媒体,视频内容通常以“乔老师”站在讲台前讲话的形式呈现,主题涵盖学生教育、家庭教育等,并推销其开发的培训课程。截至7月1日,“乔老师频道”已更名并删除了所有历史视频。“乔老师”的行为是否构成抄袭还有待其本人回应,但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平台如何完善抄袭判定机制,以及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原创者权益的思考。
目前,普遍认为网络短视频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直接照搬他人视频内容或台词、脚本等行为构成侵权。即使未完全照搬,但对原视频进行“模仿拍摄”并进行“改造”,例如对脚本略作增减或加入少量个人元素,这种“改编权”同样属于著作权人,未经授权使用也构成侵权。
律师表示,如果“乔老师”在未经王南皓授权的情况下,将其原视频脚本改编成新视频,则涉嫌侵权。事实上,这并非短视频领域首次出现版权争议。2022年5月,奥迪品牌发布的由刘德华主演的广告片《人生小满》也曾被指抄袭,最终奥迪公开致歉并下架了该视频。
这些事件反映出一个共同问题:网络上的解说或文案是否应受到版权保护?在短视频创作日益套路化的今天,版权保护该如何进行?哪些内容需要保护,哪些内容属于公共知识?这些问题都需要更明确的界定。
此前,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曾联合开展整治自媒体“洗稿”行为的专项行动。短视频博主在维权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难题,例如侵权行为难以认定、侵权赔偿难以界定等。原创者维权成功后,往往只能得到抄袭者一句道歉,而真正涉及经济赔偿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
平台判定机制不完善、抄袭成本低、维权困难等因素,导致抄袭现象屡禁不止。以“乔老师事件”为契机,明确短视频内容抄袭的界定规则,简化创作者维权流程,推动网络平台完善抄袭判定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平台等内容审核方应加强反剽窃技术研发,利用更精准的技术手段识别剽窃行为,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某些视频画面虽不相同,但讲述者所传达的内容信息可能高度相似,平台应对此类情况提高警惕,避免“洗稿”行为蒙混过关。
凭借语音识别转换技术,对视频中提取的文本和对照文本进行对比,也能判定视频是否存在剽窃或雷同等情况,进而采取禁播或流量限制等措施。
此次“乔老师”事件再次警示,随着短视频这种新业态逐步成熟,平台应当制定更加清晰明确的版权保护规则和相关机制,既要避免冤枉原创者,又要堵塞违法侵权者的漏洞,让他们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