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管部门持续强调 IPO 不得“带病闯关”“一撤了之”,但仍有发行人、中介机构铤而走险。 证监会近期通报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表示,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
监管部门持续强调 IPO 不得“带病闯关”“一撤了之”,但仍有发行人、中介机构铤而走险。
证监会近期通报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表示,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坚持核查到底。“点名”了华道生物 IPO 等违法违规被查项目。
全面注册制下,IPO 坚持“申报即担责”。在“入口关”日益严格的背景下,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临阵脱逃”的情况频频发生。Choice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 345 家企业撤回 IPO 申请。
在 IPO 撤回中,“看门人”也难辞其咎。今年以来,恒达智控、博纳精密等 IPO 撤单项目中,中介机构均受到了处罚。针对 IPO 撤否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升级,责任落实到人。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出手规范券商投行业务。据悉,中证协要求保荐机构上报沪深北交易所各板块实施注册制以来的具体保荐撤否项目及基本信息,保代个人撤否项目情况也需上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对 IPO 撤单的“追讨式处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打击态度。即便发行人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监管机构也会继续调查直至查明事实,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体现了全面追责的原则。
点名华道生物 IPO 等问题项目,从严执法力度空前。截至上半年,证监会罚没金额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数据显示,上半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 489 件,处罚决定 230 余件,惩处责任主体 509 人(家)次,市场禁入 46 人,罚没款金额 85 亿余元。
田利辉认为,证监会上半年罚没金额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显示出监管机构从严执法的决心和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能够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逐步达到震慑效果。
欺诈发行、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仍是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被罚的“重灾区”。证监会此次通报点名了四单被罚项目,涉及华道生物、红相股份、思创医惠和恒大地产,分别涉及 IPO、再融资、可转债和债券发行。
华道生物尽管已撤回 IPO 申请材料近两年,但仍难逃处罚。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道生物存在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在招股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最终,华道生物及其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等 5 人被罚,合计罚没金额 1150 万元。
证监会强调,将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坚决阻止发行上市“带病闯关”。证监会表示“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会坚持查处到底”。
近年来,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试点,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针对“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严厉打击措施。企业在IPO过程中“临阵退缩”或财务存在问题的现象屡受处罚。因欺诈发行,思尔芯被上交所“拉黑”,5年内不得申请发行上市。今年2月,证监会对思尔芯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证券法》修订以来,证监会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尚未获得注册前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6月中旬,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思尔芯作出5年内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报告显示,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536.7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1246.1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8.48%。
早在2021年8月,思尔芯科创板IPO申请获得受理,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同年9月进入审核阶段,年底,证监会对思尔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随即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立案调查并审理。
被问责的不止发行企业,为其保驾护航的中介机构也受到牵连。一个月前,上交所披露了3张罚单,针对恒达智控科创板IPO项目,点名了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去年9月底,恒达智控科创板IPO申请获得受理,今年5月中旬因撤材料被上交所终止审核。上市申请撤回两个月后,罚单接踵而至。经调查,恒达智控在研发人员薪酬归集中存在问题,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中介机构也难逃处罚。中信建投被指履职不到位,两名保荐代表人受到警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工作人员也被出具了监管措施决定书。
全面注册制下,IPO撤否率成为衡量投行执业质量的关键指标。但随着IPO“入口关”越发严格,拟上市企业“临阵脱逃”的情况频发。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345家企业撤回IPO申请。从投行撤否率来看,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和海通证券的IPO撤单数量位列前三,主动撤回的企业分别为45家、33家和25家。民生证券、中金公司和国金证券的IPO主动撤回数量也均超过20家。中小券商投行业务量较少,撤否率较高。国盛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均有1单撤回,撤否率为100%。针对IPO“临阵脱逃”行为,监管措施在不断完善中。
今年 3 月,证监会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强调“申报即担责”。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对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依法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IPO 撤否的追责将落实到保代个人。
近日有消息称,保代个人撤否情况将公示。据了解,中证协要求各保荐机构向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报送各板块保荐撤否情况及基本信息,报送项目时间范围为注册制以来,需于 8 月 18 日前完成历史信息报送。中证协正在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
田利辉认为,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同时处罚,有助于提升市场的诚信水平和规范性。“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有责任为其服务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督。如果中介机构未能履行职责,也应受到处罚。这体现了综合惩治的原则。”
他指出,“今年针对中介机构的处罚确实比往年更为严厉,数量和力度都有所增加。”田利辉同时表示,监管机构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在 IPO 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慎核查职责的中介机构。他认为,通过处罚,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应有的职责,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